科林聽語教育獎助學金 實施辦法
宗 旨
科林聽力保健中心為關懷聽損兒,每年捐贈獎學金新台幣六萬元,鼓勵聽障學子積極進取,降低家庭負擔,造就未來社會優秀人才。
主辦單位
科林聽力保健中心、雅文聽語文教基金會
獎助內容
1.全年教育成本補助,每名補助新台幣二萬元,共計三名。
2.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電池半年份,共計十名。
所有接受補助服務的個案,都將在雅文基金會接受療育團隊的服務,包含:一對一聽覺口語法的課程、聽能管理與聽力評估,家長諮商課程與成長團體…等。
申請條件
1、於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接受聽語療育之上課學生
2、符合政府規定之中低收入戶(須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九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申請截止。
評選辦法
由各中心匯整符合條件人選名單,由北區會社工、聽覺口語師進行評選。
評選標準
1、家長效能•配合度 40%
2、學生出缺勤狀況 40%
3、學生學習成效 20%
得獎公佈
九十五年七月初公佈獲獎名單,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儀式。
備 註
本辦法經科林聽力保健中心及雅文基金會共同協議通過後,發佈施行。如有修正事項亦同。
科林聽障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第一條
科林儀器股份有限公司為關懷聽障,每年捐贈獎助學金新台幣玖萬元,鼓勵聽障學子勤奮向學、自立自強突破極限,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條件:
一、加入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各縣市會員團體壹年以上。
二、成績標準:
1.就讀各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前學年成績平均七十分(含)以上、操行成績七十分(含)以上。
2.就讀各國民中學:前學年成績每科乙等(含)以上、操行成績乙等(含)以上。
3.就讀各國民小學:前學年成績各科乙等(含)以上。
三、已申請錄取者,二年內(含)不得再申請聲暉聯合會所設立之各類獎、助學金。
第三條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每學年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捌仟元。
二、就讀國內各國民中學,每學年十名,每人頒發獎學金伍仟元。
三、就讀各國民小學,每學年十名,每人提供助聽器或電子耳之電池半年份。
第四條
本獎助學金之核發由「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聽障生助學金專戶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審議決定之,本委員會每學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
第五條
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七人,主任委員由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理事長兼任, 委員由主任委員聘任之,其任期同當屆理事、監事任期,科林儀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少一席當然委員。
第六條
本獎學金之申請每年辦理一次,其申請期限自每年五月一日至三十日,向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條
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三、低收入戶證明乙份(如無則免附)
第八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人超過名額時,由本委員會依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審定得獎人,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家庭經濟困難)者優先發放。
第九條
本會於七月上旬個別通知得獎人,公開場合辦理獎學金發放事宜,並邀請科林儀器股限有限公司頒贈,得獎人需配合出席接受表揚。
第十條
本辦法經科林儀器股限有限公司及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共同協議通過後,發佈施行。如有修正事項亦同。